8月5日电(记者李俊义)记者从河北省唐山市政府获悉,唐山日前出台文件,强调对纳入当年去产能关停计划、已停产放假的困难企业,可通过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对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按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据了解,新近出台的文件扩大了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政策的覆盖面,将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政策范围由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4个行业的企业扩大到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火电等6个行业的企业。去产能企业可根据职工安置工作实际需要,将内部退养政策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时间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
文件还鼓励和支持去产能企业通过多种渠道,挖掘和开辟新的就业岗位,通过内部转岗方式安置职工。去产能企业可根据安置内部转岗人员实际需求,自主安排转岗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培训人员、培训过程等进行监督,可按每人每课时8元、最多不超过100课时的标准,给予转岗培训补贴。
唐山市政府还要求各县(市、区)要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综合治理、社区便民服务等领域,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中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兜底安置。当年腾退和新增的公益性岗位,首先用于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