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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推进供给侧改革 加快粮食行业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2018-02-16 20:55:26 点击量:

  2月13日从粮食局获悉,国家粮食局印发《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点提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六项重点”,强化“六个支撑”,守住安全底线,切实增强粮食部门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努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紧紧围绕“六项重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粮食行业转型发展

  1.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巩固放大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成效,把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下来并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增强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弹性和灵活性,优化执行预案和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建立优粮优价的市场运行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对接市场需求,主动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适销对路的优质粮食种植规模,实现种好粮、卖好价。

  2.全力抓好粮食收购。认真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市场监测,完善细化工作方案,防止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运行机制,拓宽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渠道,加强运力保障,支持加工转化,充分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指导农户加强庭院科学储粮,防范霉粮坏粮风险。着力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收购秩序,严厉查处“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好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3.加快消化粮食库存。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综合考虑库存粮食品质结构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加大库存粮食特别是稻谷消化力度。完善竞价销售机制,合理安排竞卖粮食库点、品种、年限和价格,拉开品质、地区差价。加大粮食加工转化力度,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努力拓宽消化渠道。敦促指导承储企业、买方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政策,确保销售粮食及时出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转圈粮”“出库难”,确保粮食流向和用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4.保证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加强市场粮源组织和跨区域调运,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吞吐调节作用,做好重点地区、重要时段、重大节日的市场供应,确保粮油市场平稳有序。进一步强化粮食应急加工、运输、配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应急预案,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切实保证应急救灾、维稳处突的军粮供应和灾区群众粮食供应。

  5.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粮食流通监管的部署要求,强化粮食监管力量,加快构建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强化中央事权粮食行政监管,采取更有效的监管措施堵住储备环节漏洞,督促和指导政策执行主体和承储企业加强内部管控。积极创建“全国粮食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适时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消除风险隐患。完善中央储备粮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中央储备粮在线监测和巡查。完成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名录库建设。将监管和处置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建立涉粮案件审委会,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完善涉粮案件处置机制和预案,敦促地方和相关政策执行主体及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粮案件,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6.创新完善粮食宏观调控。进一步健全政府粮食储备制度,优化中央储备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完善地方粮食储备运行机制。支持经营性涉粮央企做强做优做大,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地方国有粮食骨干企业,择优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健全粮食产销合作机制,建立全国粮食产销合作平台,组织举办中国粮食交易大会。鼓励龙头企业跨区域建立商品粮生产和收储基地、加工园区、销售网络,倡导粮食产销区地方政府建立常态化、机制化协作关系。强化粮食统计工作,优化统计直报体系和分工协作,完善统计调查机制,创新调查方式和手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健全粮食市场信息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现“三性”问题。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服务决策、引导市场的积极作用。

  7.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研究完善与粮食产业强国建设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标准体系。积极推动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鼓励建立粮食产业发展基金。加强沟通协调,在用电、用地、信贷、税费、技改等方面,争取更多优惠政策。重点支持一批规模优势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和有技术、有市场、有潜力的骨干企业,推动产业纵向集聚。制定出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示范市县管理办法,遴选一批示范市县,推动产业横向集聚。加快推进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主食产业化、粮食循环经济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培树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性的粮食产业园区及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点上集聚。大力推进粮油相关产品国家标准和产品能耗定额标准、粮油机械标准等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我国优势特色粮油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加快粮食产品和经营业态创新,推广网上粮店、“放心粮油”、主食厨房、农商直供等零售业态,推动地方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召开第二次全国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举办“粮食产业强国建设高峰论坛”。

  8.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大资金补助和支持力度,做好第二批优质粮食工程重点支持省份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检查督导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加强项目调度考核。加大各地项目规划选址、设备设施选购、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指导培训,从严把握验收标准,切实提高质量增强实效。继续推动实施第三方检验试点工作,逐步强化第三方检验制度。出台中国好粮油产品管理办法,加强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制订和执行,建立绿色优质粮食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和抽检不达标产品退出制度。围绕“五代”服务、质量检验监测、优质粮油区域品牌、“中国好粮油”生产经营等重点,支持一批产粮、产油大县(农场)和加工企业。

  9.统筹抓好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保障。按照“平战结合、军民融合、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要求,推动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建设。打造军民兼容服务平台,推进军粮供应系统融入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建设。紧贴军改需求,主动对接部队,确保完成军粮供应保障任务。以改革创新思路拓展服务,搞好军粮供应转型发展。开展军粮质量、财务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军粮供应政策。

  10.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坚持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培育一批核心竞争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辐射带动范围大的国有粮食企业集团。鼓励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参与优质粮食工程,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满足消费需求。建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联系点。

  11.加强粮食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粮食合作交流和贸易规则制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提高全球粮食市场话语权。依托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机制,在政策、资金、税收、保险及信息等方面积极提供保障,支持有实力的粮食企业“走出去”,开展粮食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装备制造等跨国合作,服务外交工作大局。

  二、紧紧围绕“六个支撑”,夯实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基础,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12.加强改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认真履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职责,严格组织2017年度考核,把各地自查、部门评审和抽查评分等各环节抓细抓实。及时将考核结果呈报国务院,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到实处。优化2018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项目,强化日常考核,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13.加快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立法相关工作。推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尽快修订并颁布实施,适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活动。各地要立足实际,加快修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提供法律支撑。

  14.积极实施“科技兴粮”。推进粮食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搭建粮食科技创新联盟和企业中心,认定一批“科技兴粮示范单位”和“企业创新中心”等。加强粮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继续开展成果、人才、机构“三对接”活动,推动粮食科技成果应用工业化,遴选培育推荐2019年粮食行业国家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举办2018年粮食科技活动周。

  15.大力实施“人才兴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健全人才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突出管理人才专业素质提升、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建设、青年拔尖人才支持等重点,建立全国粮食行业人才库,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措施。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发展粮食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快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大力发扬工匠精神,培养粮食“卓越工程师”。加强智库建设,集聚高端人才,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政策评估作用。

  16.加快建设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体系。健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体系,推进省级粮食交易中心建设,鼓励省级中心向市县延伸。建设覆盖全国、布局合理的平台交收库体系。构建交易、信息、物流、融资四个子平台,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国内大型互联网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创新粮食交易模式。积极探索为种粮农民网上卖粮开展服务。

  17.加快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粮食信息管理平台,打造全行业智能决策中心、数据资源中心、可视化会商中心。继续抓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提升功能,夯实行业信息化发展基础。健全行业专用信息化标准体系,总结推广一批省级平台建设应用典型案例。加强行业信息化督导和监管,力争年底前各省级管理平台基本建成,实现国家和省级管理平台联通,促进全行业粮食数据共享。

  18.切实提高粮食流通设施现代化水平。仓储设施建设重点转向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完善功能。研究制定仓储备案相关指导意见,规范备案内容,明确仓储基础条件,规范仓储管理行为。及早谋划库存消化腾出仓容的盘活利用。抓紧推动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专项建设。着力推进粮食物流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集仓储、物流、加工、贸易、质检、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以及铁路散粮运输系统和港口散粮运输提升项目建设。拟定粮食物流园区认定标准,确定一批“国家粮食物流园区”。加快建立全国粮食物流平台,推动多式联运,提高运输效率。改造建设一批区域骨干粮油配送中心,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低温)成品粮储备库,增强应急调运配送能力。

  19.扎实做好粮食行业安全工作。切实增强风险管控意识,突出抓好“两个重点”,坚决守住“四条底线”。健全管理制度,压实责任,扎实推动“一规定两守则”落地。研究制定“安全、绿色、智能、精细”仓储操作指南。加强日常管理、专项治理,适时开展春秋两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大快严”集中行动成果,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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