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洁)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律取消对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劳务资质取消后,我省将从多方面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通过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专业作业企业,推动发展一批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木工等职业(工种)作业为主的专业作业企业。以专业作业企业作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扎实推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登记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等情况。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等负总责,对专业作业企业的工资支付负监督责任,对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完善建筑工人培训考核鉴定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制度。加强专业作业企业信用管理,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参考诚信评价结果择优选择专业作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