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2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近日,陕西省出台《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办法》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核定、延续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除外)名称应当含有“房地产开发”“建设”“置业”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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